5月13日下午,理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学院专职纪检委员朱皓领学《规定》全文,并作重点发言。他指出,《规定》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作风、法治的思维,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遵循原则、履责主体、责任内容、关键环节、追责方式作了全面强调和清晰界定,督促党委(党组)、党的领导干部在职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不断夯实和传导主体责任,构成了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一环,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与会人员在自学基础上,交流了学习心得体会。
院党委书记温勇作总结发言,强调学院党委要按照《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遵循好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四项原则。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根据分工要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